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执法人员调查和收集证据应当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原则。

证据包括: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陈述;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