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执法人员调查和收集证据应当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原则。
证据包括: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陈述;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证据包括: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陈述;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