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 第八章 就业救助 第四十三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八章 就业救助 第四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