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从社会科技奖目录移除、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等处理。 存在本办法第三十一条情形,拒不整改的; 存在虚假宣传误导社会公众的; 违法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的;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