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社会科技奖应当制订奖励章程,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强调奖项学术性和荣誉性,避免与相关科技评价简单直接挂钩,并明确以下事项:
设奖目的、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资金来源、奖励周期等基本信息;
奖励范围与对象;
奖项设置、评审标准、授奖数量等;
组织机构、受理方式和评审机制等;
奖励方式;
争议处理方式;
撤销机制和罚则等。
设奖目的、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资金来源、奖励周期等基本信息;
奖励范围与对象;
奖项设置、评审标准、授奖数量等;
组织机构、受理方式和评审机制等;
奖励方式;
争议处理方式;
撤销机制和罚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