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2012年) 一、

一、 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是建国以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展最快的时期,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并开展试点,全面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建立并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普遍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完善了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从职工扩大到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越来越多的人享有了基本社会保障,并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的突出问题。社会保障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形成了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干、以银行及各类定点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并逐步向乡镇、行政村延伸。“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建立了中央、省、市三级网络,并全部实现省、部联网。

专栏1 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指 标

2005年

2010年

规划目标

实际情况

增长率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新农保参保人数(万人)〔1〕

17487

22300

25707

10277

47.0%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新农合覆盖率

13783

23.5%

30000

>80%

43263〔2〕

95%〔3〕

213.9%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8478

14000

16161

90.6%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0648

12000

13376

25.6%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408

8000

12336

128.1%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1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