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申请人可以依法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辩、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