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2023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2023年) 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是指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失业保险委托培训机构等机构。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