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2009年) 二、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2009年) 二、 二、 社会保险费征缴类 (一) 社会保险费征缴核定材料。包括缴费基数核定以及工伤费率确定、中断缴费、恢复缴费、补缴费、预(补)缴费、退费、加收滞纳金、加收利息等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 (二) 收款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三)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明细表和汇总表……………………………………〔50年〕 (四)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年度汇总表…………………………………………〔永久〕 (五) 催缴资料。包括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书、补缴协议…………………〔10年〕 (六) 缴费证明材料。包括为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出具的缴费证明及相关材料………………………………………………………………………………………〔10年〕 (九)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