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2011年) 二、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2011年) 二、 二、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等级条件 (一)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 近1年内开展或协同开展30次以上志愿服务; 2. 了解体育健身和竞赛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一项体育健身技能的传授方法,能够承担一般性体育健身咨询和指导工作; 3. 了解全民健身工作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管理方法,能够组织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二)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 获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2年以上; 2. 基本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一项体育健身技能的传授和指导工作; 3. 基本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熟悉全民健身工作的特点,能够承担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工作; 4. 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产生良好效果和影响; 5. 具有指导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三) 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 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3年以上; 2. 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一项较高水平的体育健身技能传授和指导工作; 3. 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多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指导基层体育组织的工作; 4. 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产生突出的效果和影响或在县级以上区域开展的志愿服务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 5. 具有指导二级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四) 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 获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4年以上。 2. 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在一项体育健身技能传授和指导中具有较高的水平或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具有特殊造诣。 3. 较系统地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组织能力,能够承担较大规模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工作,能够撰写有关全民健身工作或调研报告。 4. 在县级以上区域开展志愿服务产生突出的效果和影响;在地(市)级以上区域开展的志愿服务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 5. 具有指导一级、二级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六)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