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章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注册办理 第十九条 县级体育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组织是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机构,免费办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登记注册、工作注册和迁移注册。 第二十条 注册机构应当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建立档案,保证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当自被批准授予或晋升技术等级称号之日起30日内,持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到开展志愿服务所在地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机构办理登记注册。 第二十二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年度工作注册。 第二十三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离开原注册地开展志愿服务,应当办理迁出和迁入的迁移注册。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