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2026年) 第十四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年度排放报告的核查结果,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2026年) 重点排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清缴其碳排放配额。 第十四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年度排放报告的核查结果,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 重点排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清缴其碳排放配额。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