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由生态环境部拟订,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