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四章 排放交易 第二十一条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排放交易 第二十一条 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