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章 评审组织与程序 第十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评审组织与程序 第十二条 基层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