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章 评审组织与程序 第十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十条 第三章 评审组织与程序 第十条 中央高校应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本校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