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四条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基层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高等学校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