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二条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研发机构以假冒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既申报抵扣又申报退税、虚构采购国产设备业务、提供虚假退税申报资料等手段骗取国产设备退税款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