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申请代理机构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申请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代理业务:

代为办理申请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手续;

代为办理申请地质勘查资格证手续;

提供申请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地质勘查资格证的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