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产督察工作制度(2003年) 4. 廉洁自律情况。 六、 矿产督察工作制度(2003年) 六、 4. 廉洁自律情况。 六、 矿产督察经费管理 (一) 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使用范围:矿产督察员的工作补贴、差旅费、督察工作的所需用品以及培训等; (二) 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转拨和挪作他用。如发现有挪作他用的,予以追回,并在下一年度下拨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时予以扣减。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