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0年) 第二章 考试 第八条 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0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考试 第八条 国土资源部规划组织考前培训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国土资源部负责或授权有关机构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每次考试结束后,国土资源部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的意见,报人事部验收核定。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