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国家出资是指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以地质勘探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各种基金以及专项经费等安排用于矿产资源勘查的拨款。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