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2023年) 11. 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三、 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2023年) 三、 11. 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三、 交易形式及流程 (十二) 交易平台应当按公告载明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投标人或者竞买人的书面申请。 投标人或者竞买人应当提供其符合矿业权受让人主体资质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十三) 符合公告的受让人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或者竞买人,经交易平台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 (十四) 交易平台应当按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交易,并书面通知出让人和投标人或者竞买人参加。 (十五) 招标出让矿业权的,每宗标的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的,出让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招标、重新组织或者选择其他方式交易。 (十六) 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的,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底价由出让人在开标前、拍卖前或者挂牌期限届满前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底价在交易活动结束前须保密且不得变更。 (十七) 招标出让矿业权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综合择优确定中标人。 (十八) 拍卖出让矿业权应当按照拍卖法组织拍卖活动。 (十九) 挂牌期间,交易平台应当在挂牌起始日公布挂牌起始价、增价规则、挂牌时间等;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填写报价单报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交易平台确认有效报价后… 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十) 拍卖竞价结束、挂牌期限届满,交易平台依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