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2011年) 第八章 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2011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矿业权交易活动中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第四十五条 油气和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矿种的矿业权交易不适用本规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自2012年3月1日实行,有效期五年,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