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陆上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以下简称石油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