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第三十条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第三十条 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当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规定,针对不同情形,及时作出认证证书的变更、暂停或者撤销处理决定,且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监督认证证书持有人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