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17年) 四、 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17年) 四、 四、 第六条的修改 将“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修改为“各级知识产权局”。 本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