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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2019年)

发布机关 国家统计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一、 分类目的

二、 分类定义和范围

三、 编制原则

(一) 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本分类主要以《“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 (二)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本分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对其中符合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进行再分类。 (三) 以推动创新发展为导向。本分类范围限定于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质审查、创新水平更高的发明专利,未纳入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参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 (四) 以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为参考。本分类借鉴了美国、欧盟等关于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的测算方法,聚焦发明专利,依据统计数据测算结果,确定产业范围和对应的行业类别。

四、 分类方法

1. 行业发明专利规模①和密集度②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 行业发明专利规模和R&D投入强度③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 3. 行业发明专利密集度和R&D投入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 对于工业行业,上述条件中的全国平均水平是指全国工业平均水平。

五、 结构和编码

六、 有关说明

(一) 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共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小类188个。 (二) 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七、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表

3913 3914 3915 3931 3932 3933 3934 3971 3972 3973 3974 3975 3976 3981 3982 3983 3984 3985 3961 3962 3963 3964 6431 6432 6433 6434 6511 6512 6513 3421 3422 3423 3424 3425 3441 3442 3443 3444 3445 3446 3491 3492 3493 3741 3742 3743 3744 3823 3824 3825 4011 4012 4013 4014 4015 2612 2613 2614 2661 2662 2663 3584 3585 3586 7512 7513 7514 7515 7516 7517 发明专利规模,指连续5年期间发明专利授权量之和。 发明专利密集度,指单位就业人员连续5年期间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量,即发明专利规模与同一时期年平均就业人员数之比。 R&D投入强度,指企业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R&D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