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章 管理 第三节 生活、卫生 第六十一条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008年) 第六十一条 第三章 管理 第三节 生活、卫生 第六十一条 罪犯伙食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公安部门制定的实物量标准执行。 第三节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