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008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看守所应当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为罪犯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