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省际间粮食收购价格衔接办法(2000年)
  3. 十八、 各地对粮食收购价格衔接意见的落实情况,要列入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以下处理:
  4. (四)

省际间粮食收购价格衔接办法(2000年) (四)

十八、 各地对粮食收购价格衔接意见的落实情况,要列入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以下处理:

(四) 由国家计委报请国务院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 目录 十九、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