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2017年) (三)

(三) 开展基础评价。开展陆海全覆盖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基础评价和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差异化专项评价,以及国土空间开发网格化适宜性评价。结合现状地表分区、土地权属,分析并找出需要生态保护、利于农业生产、适宜城镇发展的单元地块,划分适宜等级并合理确定规模,为划定“三区三线”奠定基础。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优化空间布局的重要技术方法,增强空间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和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