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18年) 第三章 期中检查 第十条 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18年) 第十条 第三章 期中检查 第十条 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按照耕地保护工作任务安排实施,主要检查规划期前两年各地区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制度建设以及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等方面情况。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