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05年) 四、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从2006年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在每个规划期的期中和期末,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考核一次。考核的标准是: (三) 省级行政区域内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与质量。 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05年)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要求的,考核认定为合格;否则,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四、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从2006年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在每个规划期的期中和期末,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考核一次。考核的标准是: (三) 省级行政区域内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与质量。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要求的,考核认定为合格;否则,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