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2016年) 第八条 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2016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 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 得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 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