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2016年) 第二条 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2016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