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
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
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企业的退货制度;
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由直销企业出具的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
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
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企业的退货制度;
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由直销企业出具的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