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管理条例(2017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

未满18周岁的人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全日制在校学生;

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境外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