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 第三章 直销员的招募和培训 第十四条 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直销员的招募和培训 第十四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