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2013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直销企业应当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履行企业公民义务,努力打造责任企业的良好形象。可通过设立慈善基金、互助基金等形式,开展对困难职工和弱势群体的慈善关怀,参与灾区援建、爱心奉献、志愿服务等活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