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 第三十六条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 第三十六条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