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章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 第二十四条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 第二十四条 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直播电商活动中,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应当根据其具体服务内容,依法履行本章规定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身份核验及登记、有关信息报送、违法行为处置及报告、交易信息保存、协助消费者维权和配合监管执法等相应义务;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