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章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 第十六条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 第十六条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通过技术手段确保交易信息的完整性。交易信息应当包括直播账号,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直播视频回放记录、直播互动信息,消费者订单形成时的商品或者服务详情页面快照、客服记录、支付记录、物流快递、退换货以及售后等信息。上述交易信息的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