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2020年) 第四章 执业 第二十四条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2020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执业 第二十四条 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