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2003年) 第五章 监区文化建设 第三十七条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2003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监区文化建设 第三十七条 监狱应当根据教育改造罪犯的需要,美化监区环境,规范监区环境布置。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