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2003年) 第四章 思想、文化、技术教育 第三十条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2003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思想、文化、技术教育 第三十条 监狱应当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罪犯文化、技术教育,根据罪犯刑满释放后的就业需要,开设不同内容、种类的培训班。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