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盐业管理条例(1990年) 第二章 资源开发 第六条 盐业管理条例(1990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资源开发 第六条 开发盐资源(包括利用海水制盐、开发岩盐、湖盐和天然卤水制盐),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