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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2013年)
  3. 4. 无害化处理方法
  4. 4.2 化制法
  5. 4.2.2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2013年) 4.2.2

4. 无害化处理方法
4.2 化制法

4.2.2 湿化法

4.2.2.1 技术工艺 4.2.2.1.1 可视情况对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进行破碎预处理。 4.2.2.1.2 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或破碎产物送入高温高压容器,总质量不得超过容器总承受力的4/5。 4.2.2.1.3 处理物中心温度≥135℃,压力≥0.3MPa(绝对压力),处理时间≥30min(具体处理时间随需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或破碎产物种类和体积大小而设定)。 4.2.2.1.4 高温高压结束后,对处理物进行初次固液分离。 4.2.2.1.5 固体物经破碎处理后,送入烘干系统;液体部分送入油水分离系统处理。 4.2.2.2 操作注意事项 4.2.2.2.1 高温高压容器操作人员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4.2.2.2.2 处理结束后,需对墙面、地面及其相关工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4.2.2.2.3 冷凝排放水应冷却后排放,产生的废水应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4.2.2.2.4 处理车间废气应通过安装自动喷淋消毒系统、排风系统和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HEPA过滤器)等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4.2.1.2.5 目录 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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