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2013年) 4. 无害化处理方法 4.2 化制法 4.2.1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2013年) 4.2.1 4. 无害化处理方法 4.2 化制法 4.2.1 干化法 4.2.1.1 技术工艺 4.2.1.1.1 可视情况对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进行破碎预处理。 4.2.1.1.2 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或破碎产物输送入高温高压容器。 4.2.1.1.3 处理物中心温度≥140℃,压力≥0.5MPa(绝对压力),时间≥4h(具体处理时间随需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或破碎产物种类和体积大小而设定)。 4.2.1.1.4 加热烘干产生的热蒸汽经废气处理系统后排出。 4.2.1.1.5 加热烘干产生的动物尸体残渣传输至压榨系统处理。 4.2.1.2 操作注意事项 4.2.1.2.1 搅拌系统的工作时间应以烘干剩余物基本不含水分为宜,根据处理物量的多少,适当延长或缩短搅拌时间。 4.2.1.2.2 应使用合理的污水处理系统,有效去除有机物、氨氮,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要求。 4.2.1.2.3 应使用合理的废气处理系统,有效吸收处理过程中动物尸体腐败产生的恶臭气体,使废气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2.1.2.4 高温高压容器操作人员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4.2.1.2.5 处理结束后,需对墙面、地面及其相关工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4.2 目录 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