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条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