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九条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 第九条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九条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